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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作者: 武汉睿轩晟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点击量:277 发布日期: 2024-08-16 10:08:11

——2022年3月30日在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陈添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和市人大常委会安排,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报告2021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以及市人大常委会对《关于本市2020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处理情况(以下简称“2020年报告”)。

一、2021年生态环境状况

2021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中共北京市委直接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我们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实施城市总体规划,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加快推进绿色低碳转型,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生态环境保护,以钉钉子精神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质量取得里程碑式突破,市民的幸福感、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一)空气质量状况

2021年,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氮、二氧化硫年均浓度和臭氧(O3)浓度分别为33微克/立方米、55微克/立方米、26微克/立方米、3微克/立方米、149微克/立方米,各项大气污染物协同改善,首次实现主要污染物全面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优良天数达到288天,占比78.9%;重污染日8天,同比减少2天。一级优天数为114天,蓝天底色更纯、含金量更足,空气质量改善被联合国环境规划署誉为“北京奇迹”。

(二)水环境质量状况

2021年,密云水库、怀柔水库等城市主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持续达到国家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100个考核断面(含国考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占比70%,无劣Ⅴ类断面。

(三)土壤环境质量状况

2021年,全市土壤环境质量保持良好,土壤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四)声环境质量状况

2021年,全市建成区的区域环境噪声、道路交通噪声平均值分别为53.7分贝和69.0分贝,声环境质量基本稳定。

(五)辐射环境质量状况

2021年,环境电离辐射水平处于本底涨落范围内,环境电磁辐射水平低于国家规定的电磁环境控制限值。

(六)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2021年,生态环境状况总体良好,生态环境质量指数(EI)为70.8,连续七年持续改善。

二、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和任务完成情况

过去的一年,在全市及区域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2021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的年度目标任务,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着力实施绿色北京战略,推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发展

1.发挥规划引领和约束作用。印发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Ο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等专项规划,设置PM2.5年均浓度、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幅及二氧化碳排放降幅等绿色发展指标,生产生活用水总量、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等减量提质指标,统筹部署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等重点任务。

2.全面增强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开展碳达峰评估,研究制订本市碳中和行动纲要,研究推进形成能源、建筑、交通、科技等领域碳中和政策体系。碳市场各类碳排放交易累计成交额超30亿元,推进国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中心落户北京。组织发起“首都头部企业低碳发展倡议”,5家企业作为代表率先推进低碳转型。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同比下降4%以上,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保持全国省级最优水平。

3.推进资源节约低碳高效利用。印发实施进一步强化节能实施方案,充分发挥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表率作用,强化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节能措施,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两年平均下降6%左右。有序推进能源结构调整优化,编制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实施方案,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超10%;完成核心区14座燃油锅炉清洁改造和3.8万户农村住户冬季清洁取暖改造任务。制修订30项节水标准,全年生产生活用水总量为26.0亿立方米,再生水利用与配置量超12亿立方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水耗下降7.38%。

4.扎实开展疏解整治促提升。修订新增产业禁止和限制目录,疏解提质一般制造业项目108个、区域性市场12家。拆违腾退土地3316公顷,强化“留白增绿”,增加绿色生态空间。出台关于促进高精尖产业投资推进制造业高端智能绿色发展的若干措施,实现小米产业园等61个投资过亿项目新开工。

(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高城市精细化治理水平

1.深化“一微克”行动。持续优化机动车结构,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50.68万辆,累计淘汰国三排放标准汽油车近11万辆,国五及以上车辆占比超70%,车型结构全国最优。深入开展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专项行动,完成93家重点企业“一厂一策”深度治理,建立产业园区(集聚区)VOCs“监测-通报-溯源整改提升”长效机制。精细化开展扬尘管控,评选123家扬尘治理“绿牌”工地,2400余个施工工地(场站)安装扬尘视频监控设备;2058条背街小巷实现机械化作业清扫保洁;印发实施耕地扬尘管控工作方案、城市“揭网见绿”简易绿化技术指南,全市降尘量均值4.1吨/平方公里·月(扣除沙尘影响),同比下降近20%。

2.推进水环境质量提升。印发密云水库流域水生态保护与发展规划,水库最大蓄水量35.79亿立方米,创建库以来新高。实施第三个污水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建设污水管线568公里,全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5.8%。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完成322个村污水收集处理,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有效改善。保护水生态健康,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实施多水源生态补水,平原区地下水位同比回升5.64米,市域内五大河流全线贯通;开展水生态状况监测,有水河长、水面呈增加趋势,清洁水体指示生物分布范围扩展,水生态状况逐步向好。

3.保障土壤环境安全。严格农用地安全利用,全面推行“田长制”,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化肥、农药利用率分别达到40.8%、45.52%,农膜回收率达到90%以上。严控建设用地环境风险,印发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修复方案编制导则,完成1500余万平方米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加强未利用地保护,开展监测和现场检查。本市“卫星遥感+网格巡查+环境执法”监管模式纳入生态环境部“地方实践典型经验”。

(三)全力保护重要生态空间,维护首都生态环境安全

1.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与监管。编制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发布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阶段性成果。在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发布“生机盎然的北京湾”宣传片,展示北京丰富的生物多样性成果。完成造林绿化16万亩,全市森林覆盖率达44.6%,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6.6平方米。印发实施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办法,开展“绿盾2021”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督。

2.着力保护重要生态屏障。细化“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强化国土空间开发生态环境约束。推进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制定生态涵养区综合性生态保护补偿政策,将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质量等指标纳入资金分配测算范围。深化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海淀区、怀柔区荣获“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称号,平谷区荣获“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称号。

3.提高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及时妥善收运处置医疗废物,涉疫垃圾实现无害化处置。建成投运昌平生命科学园、大兴生物医药基地危险废物收集转运库。签订华北地区危险废物联防联控联治合作协议,建立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白名单”制度。全面实施塑料污染治理行动计划,六大重点行业等塑料污染治理取得初步成效。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超过37.5%。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完成“无废城市”试点建设。

(四)夯基础补短板强弱项,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1.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印发实施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实施方案、全面建立林长制的实施意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五年工作方案,稳步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编制完成全市及各区的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统筹推进严格环境准入和“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开展第一届“首都生态文明奖”评选表彰。

2.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法规政策。实施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条例,完成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立项论证。发布国内首个符合超大城市特色的生态环境质量评价技术规范等13项地方生态环境标准。印发金融支持北京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完善政府绿色采购制度,优先采购符合环保要求产品。依法征收环保税10.48亿元,同比增长11%。

3.严格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管。部门联动开展“点穴式”执法、黑加油车、流域水环境等专项执法行动,固定源共立案查处5860起、处罚金额1.16亿元;入户处罚超标排放的重型柴油车1.42万辆(次)、处罚金额681.80万元。公安机关破获环境领域刑事案件173起,办理环境领域行政案件63起。建立市、区、街道(乡镇)生态环境接诉即办“管家”体系,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4.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考核。狠抓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印发实施督察整改方案,按计划完成2021年全部29项任务并提前完成2022年1项任务;加强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完成房山、通州、昌平、平谷4个区的第二轮市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

5.深化生态环境宣传与国际交流。发布本市“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提升公民生态文明素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传播生态文明理念。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依托“服贸会”“中关村论坛”等平台,举办碳达峰碳中和北京行动高端论坛等活动,打造北京国际清洁空气与气候行动论坛品牌,对外讲好绿色北京故事。

过去的一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当前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尚未根本缓解,人口资源环境矛盾依然突出,城乡区域间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依然存在,治理“大城市病”、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仍面临不少困难与挑战。对标“双碳”国家重大战略要求,需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对标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要求,需以更高标准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对标城乡发展一体化要求,需进一步补齐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对标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要求,需进一步提升现代化环境治理能力;对标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要求,需主动深化和创新区域协作机制。

三、2020年报告审议意见处理情况

2021年4月15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本市2020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提出了审议意见。市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有关处理情况重点报告如下:

(一)强化PM2.5与O3协同控制,持续加强大气污染治理

PM2.5和O3从来源看,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同源性,治理的关键是控制两者的共同前体物VOCs和氮氧化物(NOX)。针对VOCs治理,坚持源头替代、过程管控、末端治理和科技支撑,推进低VOCs含量的涂料、胶粘剂等产品使用,从源头减少VOCs排放;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管理制度体系,持续开展重点行业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深挖减排潜力;建成VOCs高密度监测网,开展VOCs走航监测,支撑科学治污。针对NOX治理,坚持推进移动源清洁化、低排化,研究交通领域机动车新能源化和划定机动车超低排放区行动方案;发布“京6B”车用油品标准,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国四排放标准,扩大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等政策。

(二)强化京津冀联建联防联治,深入落实绿色办奥理念

深化大气联防联控,连续五年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加强重污染监测会商、联合应对。深化水环境联保联治,研究制定新一轮密云水库上游潮白河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探索建立官厅水库上游永定河全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支持雄安新区生态环境建设。完善执法联动机制,联合查处交界地区环境问题。完成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封山育林25万亩。出台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一方案三清单”,积极打造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深入落实“绿色办奥”理念,践行冬奥会可持续性承诺。推进冬奥会碳中和实践,冬奥会场馆达到绿色建筑标准,场馆用电由绿色电力保障。利用光伏和风能发电、林业碳汇、多方贡献等方式,积极兑现冬奥会实现碳中和的承诺。赛事期间精准实施区域联防联控,会同周边8省(区、市)严格实施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以及临时性精准管控措施,冬奥会期间全市空气质量始终保持优良水平,“奥运蓝”得到国际国内社会的广泛称赞。

四、2022年工作安排

2022年,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巩固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突出国家战略,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按照国家部署和本市要求,推动出台碳达峰碳中和系列政策文件,确定重点领域减碳目标任务,推动能源、产业、交通、建筑等领域低碳转型。健全温室气体排放监测体系,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开展碳排放权交易工作,做好国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中心承建。开展减污降碳技改试点,推进低碳区域、园区示范,打造一批示范项目。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科技创新,支持可再生能源利用等低碳技术开发研究。

(二)突出人民关切,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持之以恒深化“一微克”行动,实施PM2.5和O3协同治理,开展NOX减排和VOCs治理专项行动,强化移动源、生产生活、扬尘等重点领域精细化管控。深化“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三水统筹,配合市人大推动出台节水条例,深入开展“清管行动”,推进水生态监测评价和水生态修复试点,完成第三轮城乡水环境治理。加强“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三地齐抓共管,继续深化耕地分类管理、细化果园用地分类管理,强化受污染建设用地全过程环境管理,加强未利用地监管。

(三)突出整体保护,持续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印发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优化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连通性,确保新一轮百万亩造林绿化圆满收官。推进市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编制,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保护重要生态空间。持续开展“两山”基地、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健全完善本市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强化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环境风险防控。

(四)突出区域协同,深化京津冀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

完善京津冀生态环境联建联防联治协同机制,推进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加强空气重污染预警和应急联动;推进流域水生态环境联保联治,完善密云水库上游潮白河流域水源涵养区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持续推进永定河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深化区域联动执法,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推进区域绿色低碳、危险废物处置等重点领域协同发展。

(五)突出多元共治,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健全领导责任、企业责任、全民行动体系,完善法规标准体系,开展噪声、应对气候变化立法调研,配合推动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立法。狠抓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继续开展第二轮市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积极参与国际交流合作,讲好绿色北京故事。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以上报告了2021年全市生态环境状况、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和2020年报告审议意见处理情况。2022年,全市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在中共北京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绿色低碳创新为引领,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生态环境安全为底线,以首善标准不断开创首都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新局面。

以上报告,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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